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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资产管理处 资讯来源: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10-20 10:29:10 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废条件

已达到或者超过最低使用年限且已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和家具。

1.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2.行政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按照《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时间

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三、报废处置流程

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由部门资产管理员提交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经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根据相关制度审核后反馈给二级学院(部门),二级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部门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于2020年11月15日前报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汇总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批后,实物移交财政厅指定单位。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清查核实本部门待报废资产,并做好收集汇总和申报工作,切实做到资产账实相符。

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要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资产保管人应妥善保管拟报废处置资产,保证资产的完整性,直至资产报废工作完成。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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