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资产利用率和资产实际管理,结合岗位调整和院系专业调整的实际情况,作如下安排:
1、因工作岗位变动的请做好自己名下资产与原部门的交接工作。
2、因院系调整、专业调整的设备由调出部门提出,资产管理处审核、调入部门清点核对后办理调拨手续并在国子系统内进行项目变动。
3、设备确不能使用且达到报废年限的请办理相关手续。
4、资产交接、调整、报废请与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联系。
附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名单: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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