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院、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根据《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产清查及财务清理工作的意见》杭钢发【2022】90号、《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8号及《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浙工贸院【2018】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相关工作请遵照附件《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浙工贸院办[2022]1号)文件执行!
资产管理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