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号)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领域推动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财〔2024〕28号)要求,学校组织单台套更新设备50万以上设备项目入库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相关要求和专业建设做好申报工作(上报附件1、附件2),可研报告中需明确淘汰设备、更新设备,设备需符合《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要求。
申报要求:1、只支持纯设备采购(不含软件);2、单台套更新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3、要体现以旧换新(不含纯新增),淘汰设备数量要不少于更新设备数量。
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
联系人:陈张雷88335345、656717
附件1:《5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更新申报汇总表》
附件2:《XX设备更新项目可研报告大纲》(模板)
附件3:《教育领域重大设施更新实施方案》
附件4:《浙江省教育领域推动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资产管理处
2024年8月8日